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9,368,8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99,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专门干给排水阀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城镇给排水系统、城镇天然气管网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空调暖通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等下游应用领域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具备拥有提供以闸阀、蝶阀、截止阀、调节阀、旋塞阀、止回阀、减压阀、报警阀、雨淋阀及天然气阀门等为主的多个系列、共2,000多个规格产品的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 同时,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募投项目建设的两条铸造自动生产线投产,已为汽车、农机企业承接铸造高质量铸件加工产品。2020年9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卓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获得了CMA检测资质认证证书,2022年3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承接对外阀门检测技术业务。

  公司的阀门产品主要应用于城镇给排水系统、城镇天然气管网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空调暖通系统以及污水处理系统等五大领域,部分产品的应用情况如下:

  公司凭借二十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结合产品特点和业务发展要求,采取的销售、研发、采购、生产、服务模式符合行业特点,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采取自有品牌和OEM、ODM模式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在自有品牌模式下,公司在国内市场中,根据国内客户对阀门产品的需求,不断优化自主品牌“WEFLO”的产品结构,完善产品销售激励政策,努力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积极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重要阀门供应商之一。在国外市场中,公司利用北美和欧洲等市场客户基础,充分发挥英国、美国、香港子公司的国际销售平台和销售团队能力,推进自主品牌“WEFLO”的市场开拓。

  在OEM和ODM模式下,公司通过国际知名阀门企业的质量考核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后,以对方品牌或商标进行生产和销售,由对方负责对最终用户的技术方案解决和售后服务。该模式下,虽然公司不直接面向最终用户或工程承包商,但仍需要满足相应国家地区和最终用户的质量体系认证,并有严格的质量考核体系。目前公司已跻身于国际市场阀门产品的知名供应商企业行列之中。

  阀门行业在国际市场上不同国家和区域客户需求的多样化导致非标准化产品较多,因此产品研发设计的快速应对能力对缩短交货期、提高客户满意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司通过引入“产品创新能力提升”咨询项目,实施了产品归一化、标准化整合优化方案,建立了一整套新产品研发设计流程和方案:对客户产品的设计要求进行总体可行性分析评估后,制定产品设计开发输入书,包括研发方案、研发目标、设计方案图等,并根据设计输入书及图样的输出内容进行模具的制作,过程中引入优化设计方法,使得在设计过程中既能够不断选择设计参数并评选出最优设计方案,又可以加快设计速度,缩短设计周期,从而保证新产品的按期投产交付实现用户的需求。

  公司研发团队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和经验,客户的真实需求的产品从研发设计到模具开发、模具加工、铸件铸造、技术工艺、生产试制、产品验证等过程均由有关部门和生产车间实施完成,公司是国内给排水阀门行业少数具有自主研发设计、生产试制、产品验证、认证能力实现一体化的规模企业之一。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产品质量考核办法》及《产品外协加工业务管理规范》等管理制度、流程。采购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工程技术部负责采购及外协用技术资料的发放、回收、控制,品质管理部负责外购、外协产品的进厂检验,仓储物流部负责外购产品检验合格后的入库、仓储、发运工作。

  公司阀门产品所用的铸铁铸件主要由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供应,募投项目新投产的两条铸造自动生产线以铸造生产批量阀门铸件为主,同时辅以生产汽车、农机配件等铸件产品,大幅提升了铸件供应保障能力;公司建有先进的橡胶制品配件自动化生产硫化车间,实现了主要橡胶配件的质量、数量自给自足能力。其它各类辅助配件如铜件、不锈钢件、标准件等,公司与周边各类配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垂直供应及高效的配件供应体系,从而在产品采购供应质量和履约能力方面形成了公司独特的优势。

  公司阀门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制造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绝大多数是以单件、多品种、小批量为主的特点,对产品规格、标准的具体要求和采购意向制定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其中对于非标准化产品和批量大、交货时间短的订单,由工程技术部和生产管理部根据订单图纸和技术参数进行技术、原材料等分析后向客户发出销售订单确认。公司不断推进车间班组U型生产单元和柔性化装配单元,通过开发实施MES制造执行系统加快数据信息处理传递,加强各部门的协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优化生产制造管理模式,强化过程管理和控制,提升精益化生产管理水平。

  公司建立了客户服务管理组织架构及主责部门和专兼职人员,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热情周到的服务。公司致力于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技术交流、互访考察、合作研发等方式,与客户保持了互利互惠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了满足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摸清顾客的潜在需求愿望;除通过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客户保持经常沟通外,公司还组织营销业务员、售后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拜访客户,现场给予客户技术交流支持,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提高了客户满意程度,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8,877,1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为50,663,144.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0,663,144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9,540,292股。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有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解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函〉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有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有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9日、2023年6月28日及2023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9,368,8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99,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14,499,117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70,213,975.66元,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117,282,320.79元。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236,023.45元,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123,602.3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8,124,785.17元,扣除2023年分配股利50,623,589.40元,公司2023年期末可分配利润累计为374,659,914.21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正在实施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建设智慧节能阀门项目的资金需求,结合中小股东的反馈建议,为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新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总股本219,368,8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99,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14,499,117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理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正常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赞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1)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199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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